一、根据学校校发[2008]18号文件要求,2008年4月5日应完成的工作任务和单位:各单位、专项组、专题工作组和院(部)要在认真总结、深入查找差距的基础上,制定科学有效、操作性强的迎评工作方案,细化到每一项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与人员,具体到完成日期。工作方案电子版于4月5日前发送pgb@haut.edu.cn。
2008年4月7日,按照文件要求,校评估办督查组进行督查结果如下:
1.按时完成的专项组有:材料组、师资队伍建设组、教学条件建设组、宣传组、校园环境建设组、督查组、教学单位专题组、职能部门专题组共8个,其余3个组未完成。
2. 按时完成的职能部门有: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纪委、学生工作部、人事处、科技处、研究生部、学科建设处、对外合作处、实验室管理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产业管理处、网络教育管理中心共计15个部门。其余13个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尚未提交迎评工作方案。
3. 按时完成的教学单位有:粮油食品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生物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管理学院、经济贸易学院、外语学院、理学院、设计艺术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法学院、国际学院等14个学院。其余4个学院(部)在规定的时间尚未提交迎评工作方案。
对未能按时上报工作方案的其余20单位(专项组)提出批评。
二、按照评估办2008年4月3日下发的任务书,各单位应在4月5日前应将学校预评估自评报告和校长报告的书面反馈意见交至莲花街7号楼7420室评估办公室。截至4月7日,上交反馈意见的单位有:管理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法学院、体育教学部4个单位,其余单位均未按时上交。
凡未提交上述材料的单位,自本通报公告后限48小时补报。
评估办督查组
二〇〇八年四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