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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汇编:立足创新,大力提高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质量
编者按: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水平体现着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思维能力、精神状态和文明素质。现在我们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呼唤着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创新和发展。如何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大力提高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质量和创新能力,积极回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程中亟待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形成贯穿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要求、吸收当代人类文明有益的哲学社会科学的学科体系和学术体系,迫切要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努力,教育部正在大力推进这一工作。这里汇集了部分高校学者对这一课题的思考。
中国人民大学陈先达教授——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共同使命
教育部提出大力提高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质量的意见,非常重要,对于推动、激发和提高哲学社会科学的创新能力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
哲学社会科学创新能力的培育和发挥,不仅是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领导的责任,也是我们全体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教学人员的共同使命。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是理论产品的直接制造者,如果允许打比喻,可以说我们就是精神生产第一线的车间工人。产品是从我们手中出去的,有无创新能力,实际上就是我们的生产能力问题;科研成果的质量问题,实际上是我们制造的产品质量问题。当然,教育行政和学校领导应该从各方面提供有利于创新的政策、环境、条件,但我们自己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更为关键。
创新问题,无论对自然科学技术还是对哲学社会科学来说都同样重要,关系到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和民族复兴问题。但就创新的动力、指导原则和要求来说,各有特点。我以为要认真落实和贯彻教育部文件,还必须充分考虑哲学社会科学创新能力和成果的特点。
首先,创新的直接动力不同。技术创新的动力可以直接来自以市场为中介的生产发展的需要,科学创新的动力可以来自解决技术难题的需要,二者都与市场关系密切。而有没有自主创新的能力,直接决定产品的技术含量,关系到市场竞争中的成败。可是如果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产品也以市场价值作为研究的取向,往往容易急功近利,简单重复甚至粗制滥造。这不是说,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可以完全脱离市场。一部能解决现实问题的好作品,可以有好的销路,可是有好的销路的东西并不都有学术价值。市场不能成为哲学社会科学产品评价的尺度。以市场为导向,可能会诱发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不良并发症。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工作者必须以自己的专业作为科学研究和思想理论阵地,以党和人民的最高利益为动力,自觉地提高创新能力而不能单纯追求市场效益。
其次,创新的指导原则不同。就创新的指导原则来说,必须强调坚持马克思主义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的指导地位。在自然科学和技术研究中价值可以中立。自然科学和技术的应用可以受价值观影响,但与研究成果的评价无关。哲学社会科学则不同。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是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提出提高创新能力和科研成果的质量问题。因此,我们的产品既有科学性问题又有价值性问题。为此,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哲学社会科学。这是个方向性问题,是不能动摇的。在哲学社会科学的指导思想问题上,我们只能搞一元化,不能搞多元化。
再次,创新的方式也不同。自然科学领域的发明、创新往往表现为原始创新,即与个人相联系的新的原理的第一次发现。阿基米德原理就属于阿基米德,相对论就属于爱因斯坦。技术创新表现为发明,它可以是在引进、仿造中进行的自主创新。而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中情况不完全相同。尽管哲学社会科学中包括各种学科,各有特点,但总的说来,它更为突出的是在综合创新、继承中的创新,继承与创新相互渗透。恩格斯说过,在古希腊人那里,我们可以发现后人许多观点的萌芽和胚胎,这并不妨碍后来哲学家创造众多的哲学体系。至于马克思主义的原创性问题,更不能离开对马克思主义在实践中的继承与应用。马克思主义是在实践中创造和发展的。我们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结合新的实践和新的问题,提出新的解决方案,这就是创新。虽然基本原理是马克思主义,可它的应用是当代的,解决的问题是现实的、具体的。如果认为凡是应用马克思主义原理解决新的问题不算创新,因为它的原理不具有原创性,我们就从根本上背离了马克思主义必须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因此判断哲学社会科学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研究成果的创新,不在于所谓第一原理的提出,而在于是否立足现实,能否解决现实问题并根据新问题提出新思路新方法新观点。如果在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中不以能否解决现实问题为标准,而以是否新奇,是否言人之未言,言人之不敢言,而不管对于实践有用无用,不管是否符合事实,只要是第一原理即视为创造性,必然走向斜路。这是进行哲学社会科学创新的起码要求。那种面壁虚构,动不动创造一个体系的所谓创新,不应提倡。这是学风问题。
上海复旦大学章培恒教授——提高哲学社会科学创新能力和研究质量
提高哲学社会科学创新能力和研究质量,克服当前较严重地存在着的低水平重复现象,更好地为今天的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是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当务之急。我想,要做到这一点,既有赖于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者自身的努力,也有赖于制度上的督促和保证。现就前一个方面提出几点努力的目标。
首先,是提高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认识和责任心。哲学社会科学的范围很广,我这里只就人文学科的基础研究来说。现在不但社会上多少存在着轻视人文学科基础研究的状况,连在这领域的部分研究者身上也不能说没有。其表现形态虽然较为复杂,但在根底里却是一致的:并不将此作为严肃的科学事业。粗制滥造、低水平重复、抄袭剽窃、为迎合时好而不顾学理、为维系人际关系而作违心之言等,都由此而产生。我自己就未能根绝第五种毛病。所以,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性——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社会功能,在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提升我国综合国力方面的重大意义,以对人民、国家和科学的高度负责精神来对待这一研究工作,这样才能大幅度地提高哲学社会科学的创新能力和研究质量。
其次,树立正确的指导思想,并努力加以贯彻。以我所多少有些理解的人文学科来说,我坚信作为我们的正确指导思想的就是马克思主义。我们必须以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来指导我们的研究,而且我相信这将极大地提高我们的研究水平。我与骆玉明教授主编的《中国文学史》,之所以在出版的当时就受到高度评价,就是因为我们明确宣告此书是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指导,来观察、总结中国文学发展的历史的。当然,我们在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时,必须分辨哪些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哪些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根据当时当地的情况对一些具体问题所作的具有针对性的结论;前者是我们今天仍然应该坚持的,后者则有可能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因此,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绝不意味着固步自封,而是必然使我们的研究充满创新的活力。至于当代西方的理论和中国传统的思想,也必须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来衡量,然后决定取舍;可以这样说,这些东西中具有生命力的,也必然是能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相通甚或相得益彰的。不过,要真正做到这一点必须付出艰巨的劳动,进行不懈的努力。我自己就深深感到,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指导来研究中国文学史,目前还仅仅处于起步的阶段,有待突破的难题真是不可胜数。
第三,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毛泽东同志和邓小平同志都非常强调实事求是,背离了实事求是的原则就不可能有马克思主义。我想,实事求是既是一种精神,也是一种学风。作为精神,它要求我们只尊重事实而不去迎合其他的要求或爱好;作为学风,它要求我们掌握充分的、确实可靠的依据,在这基础上进行符合逻辑的研究并获得结论,绝不能根据少量材料甚或抹煞某些已知的材料来作出片面的论断,更不能把道听途说的东西作为自己的依据。而根据我自己的体会,只要稍有懈怠就会背离这个原则。
中国人民大学曾宪义教授——在创新中实现法学研究跨越式发展
从现在起到2020年的未来15年,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机遇期,中国法学研究发展所面临的最为突出的问题是提高创新能力和研究质量。最近,胡锦涛总书记在视察中国科学院的时候指出:“科技创新能力是一个国家科技事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是国家竞争力的核心,是强国富民的重要基础,是国家安全的重要保证。”提高创新能力和研究质量,必须成为今后一段时间法学研究发展的指导方向。在既有成就的基础上,法学研究必须转变发展理念和发展模式,从注重数量与规模转换为注重创新与质量,摒弃低水平的重复研究,强化法学研究的前瞻性和应用性,打破法学研究中的学科、地域、院校等方面的束缚,坚持法学研究的对外交流,不断完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学体系。在提高法学研究的创新能力和研究质量这个系统工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为依法治国提供先进理论支持。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总是与国家的民主法制建设同呼吸、共命运,法学研究的首要使命在于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提供法律理论支持。当前,法学研究应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开展系统性研究,不断丰富和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治国方略。一方面,传统优势学科要注重在既有成就基础上强化创新能力,另一方面,法学研究也要敏锐观察社会发展中的法律真空与法律薄弱环节,下大气力发展新兴学科,从而构筑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的、不断发展更新的社会主义法学体系。
第二,紧扣法治发展脉搏,瞄准法学理论前沿论题。法学理论的前沿问题往往是法律实践前沿问题的反映或者表现,是学术研究和学术争鸣中的热点问题,更具有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和开拓创新的意义,代表和预示着法学研究的发展方向和发展趋势。法学研究应该紧扣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针对那些具有全局性、复合性、综合性的论题,以最敏锐的观察、最前瞻的构思、最开放的视野、最富使命感的态度,展开系统性的研究。
第三,发挥高校特色与优势,开展跨学科或学科群的研究。高校在我国法学研究中居于重要的位置,中国高水平法学研究力量主要分布在高校,国家法学重点学科和学术带头人相对集中在高校。高校的优势在于学科设置比较齐全,基础理论研究力量强,科研与教学能够实现紧密结合,不同的学科之间能够实现良性互动。高校的法学研究应该善于利用、发挥这种特色与优势,积极开展跨学科和学科群的研究,吸收哲学、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历史学等学科的研究成果,实现从论题选题、模式设计、资料搜集、人员配置、政策支持等方面的全方位有机结合,丰富法学研究的视野与角度,以此作为推进法学理论创新的一个重要机制。
第四,吸收人类一切法律文明,推进法学研究的对外开放。法学研究与法制建设,同样需要具有开阔的胸襟和全球的视野,推动中国的法治发展的力量之一是对外国法律理论与实践的批判借鉴。中国法学研究要实现不断的创新发展,必须保持和扩大对外开放,在坚持自主创新原则基础上大胆吸收先进理论成果,同时,在引进的过程中也要坚持走出去战略,实现“中国法学研究走向世界,世界法学研究走向中国”二者之间的良性互动。
第五,探索法学研究科学评价体系,实现发展观念与模式的转换。科研成果的评价体系应该具有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科学的评价体系能够正确引导法学研究发展方向。必须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法学研究成果评价体系,既要有数量、规模指标,更要有质量指标,在当前这个发展阶段创新与质量在评价体系中的位置应该凸显,改变简单以数量评价人才与业绩的做法。应当鼓励在提高法学研究水平的同时,适应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实际需要开展研究,注重法学研究成果向实践的转换。
清华大学张岂之教授——建立哲学社会科学的中国学派
现在研究以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和提高质量的主题,是非常必要的。
我国高校的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肩负着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任务,当前应如何提高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质量?哲学社会科学的创新包含哪些内容?这些都是亟需解决的问题。
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门类齐全,开出的课程很多,它们之间有无主线?有无一个共同的目标?有的。这在2004年1月5日下发的中央文件《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中已经提出。同年5月28日胡锦涛同志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对此有深入的论述,他说:“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紧密结合新的实践不断创新,是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哲学社会科学界要切实担负起自己的历史责任,瞄准学术发展前沿,打开认识视野,拓展思维空间,既立足当代又继承传统,既立足本国又学习外国,大力推进学术观点创新、学科体系创新和科研方法创新,努力建设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
这一段话完整地阐述了我国哲学社会科学面临的时代任务、创新内容以及努力方向。现在我们有条件也有必要来建设哲学社会科学的中国学派。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丰富实践经验,在国际上被称为“中国模式”,需要加以全面深入的理论总结,用以指导实践的发展。从历史看,我国是一个有着五千多年连绵不断的文明史的国家,将传统与现实结合起来,这个研究领域同样十分广阔。在对我国现实和历史的研究中,需要面向世界,研究国际问题,这种研究是为了使我们更好地了解世界,并非照抄照搬。即使是直接研究外国的哲学和人文,也是为了借鉴学习人类优秀的文化成果,其目的还是为了建设我们自己的先进文化。因此,哲学社会科学的教学与研究,不可以丢失“自我”,即我国的具体国情和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如果没有这样的“自我”,一味跟着别人跑,最后甚至会走到“迷宫”里去,说出自己也不清楚的话来。这个“自我”用建设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来表述,是再也合适不过了。在当代,前人为此努力工作过,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今天我们接着前人继续去做,是会取得更大更多成果的。
方向明确,才会有哲学社会科学理论体系、研究方法和观点的创新。如果离开建立中国学派这样的大目标,创新也就难以真正实现。因此我觉得今天有必要强调“努力建设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由此谈创新和提高研究质量才有所本。
学术创新不可少,否则哲学社会科学不能与时俱进,就没有生命力。创新建立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没有艰苦的研究就谈不上创新。而且要营造创新的氛围,这就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氛围。胡锦涛同志对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提出这样的期望:“要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鼓励不同学术观点、不同学术流派的争鸣和切磋,提倡说理充分的批评与反批评,形成求真务实、生动活泼的创新氛围。”
创新与优良学风联系在一起。这种优良学风不仅应体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自身研究中,有很强的自律意识,严格要求自己,而且也体现在对人对事方面,与人进行平等的学术讨论,即或是在学术批评中也应尊重人格,不能进行人身攻击。求真务实的学术批评与反批评才有助于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和质量提高。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按其实质来说,是高强度的脑力劳动,是做人又做学问。学问家既有严谨的探索功力,又有开拓创新精神,是二者的统一。胡锦涛同志期望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成为学问家,他说:“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要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学术修养,力戒浮躁,潜心研究,严肃对待自己所从事的研究工作,认真考虑自己研究成果的社会效果,努力成为对祖国,对人民有贡献的学问家。”
北京师范大学顾明远教授——教育实践唤呼教育理论的创新
教育学是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研究对象是人的培养和发展。人是社会的主体,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是靠人的实践和创造活动而发展的。因此以研究人的培养和发展的教育学,自然应该是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中非常重要的部分。但是长期以来,教育科学不被人们所重视。教育,谁都接受过,每一个做父母的都有教育孩子的经验,因此谁都能对教育发表自己的议论。似乎教育学并非一门科学。因此,教育学总是在经验的层面上兜圈子,徘徊在科学的门槛上。诚然,教育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它是要研究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人是如何发展成长的问题。教育学应该能够指导教育实践,使教育活动沿着正确的方向科学地进行,为社会培养有用人才。但是任何事物的发展总是有规律的,人的培养和成长也是有规律可循的。教育学应该探索这些规律,不能停留在经验的描述上。因此,应该重视教育理论的探讨,使它真正成为一门严谨的科学。
科学是在实践中发展起来的,教育科学尤其如此。教育实践总是走在教育科学的前面。我国社会主义的教育实践取得了丰富的经验,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无论是在教育发展规模上,还是在教育质量的提高、教育体制的改革上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这些经验和成绩本应该促进教育科学的发展。但遗憾的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理论体系至今尚未能建立起来。应该说,改革开放以来,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指导下,教育科学也有了很大发展,取得了很多成果。特别可喜的是,广大教育工作者和教师都认识到教育研究的重要性,一场群众性的教育研究热潮正在教育界涌起:许多教育理论工作者走向实际,在教育第一线的学校、课堂开展教育实验,探索培养人才的规律。但是毋庸讳言,教育理论界也存在一种急躁、浮躁的情绪。有的觉得教育太复杂,影响教育的因素太多,难以像其他学科那样容易探索到规律性的东西;有的觉得教育理论工作者限于种种条件,如经费短缺、与教育行政部门的信息沟通不畅等,难以深入教育实际,因此只能在书斋中坐而论道;更有一些同志难耐坐冷板凳,追求急功近利,为出书而出书。从当前教育图书是最繁荣的一个部门就可见一斑,但其中有多少是原创的和有价值的著作?因此,要想真正繁荣教育科学,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教育理论体系,需要教育理论工作者端正学风,联系实际,认真地研究和探索。为此,要做到:
第一,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精神总结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教育发展的经验和教训,探索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教育发展的规律,发挥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人才和知识的基础作用。
第二,教育理论工作者要深入教育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我们自己的经验。要克服盲目照搬西方的教育理论,言必称希腊的学风。提倡一切从中国的实际国情出发,吸收世界上一切优秀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为我所用。同时重视继承我国教育的优秀传统,把继承和创新结合起来。经过几年努力,力求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理论体系。
第三,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勇于创新。教育创新离不开实践,要开展教育科学实验,提出新的教育思想和方法;要抓住当前教育事业发展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联合攻关,取得突破。例如,当前我国教育如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区域教育的均衡发展,如何有效地推进素质教育,如何加强青少年的德育工作,如何发展和提高农村教育的质量,如何使我国人口大国转变为人才强国,如何积极发展职业教育,如何促进民办教育,如何建立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等等。这一系列问题,都需要广大教育理论工作者努力创新,寻求答案。
北京大学马克垚教授——按照社会科学本身的规律努力创新
提高我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水平,出更多的高质量创新成果,是我们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光荣任务。
哲学社会科学不同于自然科学和技术,有其意识形态的特点。它要求有正确的思想指导,根据各个社会的具体情况、自己国家和民族的文化特征来发展和提高。它要求在自己的文化土壤上生根、开花、结果,提出的问题和解决的问题应该是从自己的社会情况出发的。当然应该吸收、引进国外先进的社会科学和文化,这也是一个紧迫的任务。可是对于引进的东西,也需要对之进行从本土资源出发的消化、吸收、改造,这样才能真正成为我们的社会科学。历史上的情况就是这样。佛教本是印度的产物,传到中国后,只有和中国的社会情况结合,改造成为以禅宗为主的宗教,把佛教中国化,才在中国流传开来,成为中国思想的一个要素。现在我们大量引进外国的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有许多是实用学科,像经济、法律等,这就更需要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加以消化改造,使之在中国的土地上发挥作用,有助于我们自己学科的成长。当今文化交流的环境十分有利,大量外面的社会科学和文化涌入中国。但我想,只有以我为主,学习先进,中外交融,才能创造出世界性的新成果来。
社会科学的提高要有一个较长的过程。它不能像技术那样引进一条先进的生产线,就可以把我们的生产水平提高到世界一流。社会科学的发展有自己的规律,要有学术的深厚积累,要有许多代人的努力。我们现在的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虽然繁荣昌盛,可是也应该清醒地看到,总的水平不是很高。许多学科是我们原来所没有的,本来就是引进的,可是长期没有得到发展,甚至一度被停顿、取消,现在的研究恐怕还处在初级阶段;有的像文、史、哲等人文科学,虽然有数千年的深厚根底,可是也需要从现代社会、现代科学发展的要求出发,加以改造提高。因此,如果放眼世界,则社会科学的讲堂,还是欧美学者居主导地位。我们既很少有堪称世界一流的著作,也很少有堪称世界一流的学者,更缺乏在世界上独树一帜的学派,为其他国家的学者所景仰,所学习,所跟随。现在我们真需要有一点卧薪尝胆的精神,沉下心来;有个长期奋斗的计划,集中人力,努力创造新的、世界顶级的成果。
什么是社会科学的创新成果,我想它最重要的就是出思想,产生对社会有用的、有益的先进思想。新思想、新观念不可能凭空产生,它需要深刻了解前人的先进思想,结合我们自己的现实,进行长期的学习、实践、思考,然后才有希望创造出来。它不能是别人已经说过的东西,也不能是没有根据的胡思乱想。看待它是否是创新成果,不在于它是否有一个时髦的名称,还是成百万字的大部头著作,而是要看它是否有前人没有说过的东西。正因为这样,所以社会科学成果的生产组织形式,也应该多种多样。集体的团队当然是应该提倡的,可是也决不应该忽略单个人长期的刻苦钻研。古往今来,真正伟大的思想、伟大的创造,大都是个人钻研的结果。当然,像社会调查、古籍整理、资料收集、辞书编纂等,也都是急需的工作,需要动员巨大的人力、物力,应该有很好的规划、组织、指挥。另外,根据现在社会科学发展的态势,跨学科研究是十分重要的,应该大力提倡。不过我认为跨学科研究首先是要有能够跨学科的人才,即他应该具备对某一学科的深刻知识和其他相关学科的一般性知识。现在这样的人才还不多,应该大力引进和培养。如果我们把只了解自己学科的一些研究者凑合在一起,那并不会形成跨学科研究。
《中国教育报》2006年1月16日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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