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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媒介管理办法及教师节、迎新宣传要求
宣传媒介管理办法及教师节、迎新宣传要求
学校发布《河南工业大学宣传媒介管理办法(试行)》,请各单位参照执行。
2007教师节及迎新宣传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于9月9日前按《管理办法》分配方案布置橱窗,内容应包括迎接教师节、欢迎新生。
2.教师节期间,各单位原则上不再悬挂条幅,由学校统一安排。
3.迎新期间,各单位在接待地点悬挂条幅,其他场所由学校统一安排。
4.请各单位认真执行《河南工业大学宣传媒介管理办法》,保证宣传橱窗的清洁美观,悬挂的条幅及时撤除。
(责任编辑:afei) 阅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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