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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业大学“新型肺炎”防控工作办公室通报(第7号)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0-01-30 19:20:19  访问次数:

为积极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止废弃口罩造成二次污染等问题,根据《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在省直公共机构规范处置废弃口罩的紧急通知》精神,现就规范收运处置工作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设置专用容器。学校两个校区,分别在大门口、办公楼、食堂、学生宿舍楼下各设置1个;九个生活园区,均在大门口设置1-3个专门垃圾容器,用于收集废弃口罩。容器应为“其他垃圾”收集容器,设置文字标识,标明“废弃口罩专用”字样,内设塑料袋内衬,避免废弃口罩与容器直接接触。校医院及周边,要严格按医废管理的有关规定收集处理。

校区设置专用容器工作由后勤服务中心张兴振负责,生活园区设置工作由资产与后勤处张冬生、校办产业管理中心刘红军负责,校医院及周边,由程建会负责。完成时间节点:1月31日。

二、实行定点投放。广泛利用各类媒体宣传废弃口罩的分类投放要求,引导师生员工和住户居民规范定点投放。鼓励大家将废弃口罩消毒(喷洒75%酒精、84消毒水),进行简易破损(在做好防护措施的前提下扯烂或剪碎)后投放至专用容器内,以防不法分子回收贩卖。其中,居家隔离者用过的口罩,弃置前在物业管理人员的监督下应用水煮沸10-15分钟后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普通居民用过的口罩,应直接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投放后应及时洗手。

三、配合专车收运。废弃口罩的收集运输实行属地管理,采取专车专用。各有关单位应配合做好收运工作。校医院收集的废弃口罩按照医疗废弃物规范处置。

四、设施全面消杀。要加强生活垃圾收运消杀,严格落实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要加强垃圾收集容器每日消杀,特别是加强废弃口罩专用容器、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垃圾集中投放点(垃圾厢房)、公共场所等消杀工作,收集容器每天消杀不少于两次。学校自置垃圾转运车,要全部密闭,做到转运一次消杀一-次。

五、落实作业防护。从事分类、收集、转运的一线工作人员应按要求做好自身防护措施,作业时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至少两层)或N95口罩,一次性口罩最长4小时更换一次,或被水汽浸湿失去防护效果时也需要更换。收集容器、转运车辆等清洗消毒,可采用含氯消毒剂(如84消毒液)、过氧乙酸消毒液等,按说明书使用:各单位应为相关作业人员配备洗手液,勤洗手、洗干净,注意个人卫生。现场、一线人员一旦发现有发烧、咳嗽等症状,要及时安排就诊。

请各单位、全体师生员工、住户居民高度重视,切实将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河南工业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办公室
2020年1月30日


(责任编辑:包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