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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业大学“新型肺炎”防控工作办公室通报(第4号)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0-01-27 18:40:48  访问次数:

为了加强疫情信息报告管理,保障我校疫情信息畅通,特制订河南工业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信息上报制度。现通告如下:

1、各单位党政一把手是信息报告的第一责任人,要及时将疫情信息向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报告,防控工作办公室要确保每天及时将信息报告省教育厅和高新区管委会,特殊情况时要确保信息在半小时以内报告到省教育厅和高新区管委会。

2、报告形式以学校相关文件和通知要求为准。坚持日报告和有事即报制度,突发应急情况随时上报。

3、各单位要指定一位处级干部为本单位信息报告联系人,信息报告联系人要保持手机24小时开通,及时收集疫情和防控工作信息,每天两次(上午8:30前,下午16:00前)报告,突发应急情况随时上报。

4、学生情况分别由学生处、研究生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向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报告;教职工(含外聘人员)情况由各用人单位负责向人事处报告,人事处进行信息汇总后,向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报告。离退休人员情况由离退休处、校办产业管理中心负责统计汇总后,向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报告。生活园区居民疫情情况由资产与后勤处、校办产业管理中心负责汇总后,向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报告。

5、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负责向高校区管委会及省教育厅报告。有非正常情况的,校医院负责向上级医疗主管部门报告。

6、对瞒报、漏报、迟报、报错疫情的,不服从安排、擅离职守、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等行为,学校将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防控办上报联系人:孙志明

电话:67756216,18623718863

邮箱:xb@haut.edu.cn


河南工业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办公室
2020年1月27日

(责任编辑:包晖)